怎样让期权交易“停止”?

交易 期权 期权交易 2023-11-21 83

摘要:如果遇到交易异常情况,作为市场组织者的深交所又将如何处置风险呢?深交所会在每个交易日的开盘前,公布期权合约当日的涨跌停价格。(三)停牌期间的交易信息发布深市期权合约停牌时,深交所发布的行情中包括该合约的信息。...

如何安排深圳期权的涨跌停、停牌复牌和保险丝制度?如果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市场组织者将如何处理风险?期权交易“停止”的制度安排是什么?现在让我们寻求答案。

一、跌停制度

为了抑制过度投机,避免期权市场的涨跌,深圳期权交易实行价格限制制度。当投资者的申报价格超过限价时,申请无效。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每个交易日开盘前公布期权合约当日的跌停价格。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期权合约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合约价格没有跌停限制,即只有跌停价格,没有跌停价格。

如果您感兴趣,也可以了解深圳期权合约涨跌价格的计算公式。与股票涨跌的计算方法相比,它要复杂得多:

1.合约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度;

2.认购期权的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物的前收盘价×0.5%,min[(2×合约标的物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物的前收盘价]×10%};

3.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4.看跌期权的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5.看跌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二、停牌复牌制度

(1)与标的同步停止复牌

深圳期权合约存续期间,合约标的停牌的,期权合约相应停牌。合约标的复牌的,期权合约同时复牌。

(二)停止复牌申请处理

深圳期权合约在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前的申报应参与当日复牌后的交易。

期权合约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请或者撤销申请。恢复交易时,已接受的申报按照确定集合竞价交易价格的原则进行匹配。

(3)停牌期间发布交易信息

当深圳证券交易所期权合约停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市场包含合约信息。但未披露集合竞价指导价格、匹配量和不匹配量。

(四)期权合约最终交易日停牌的处理

期权合约最终交易日,合约全天停牌或者盘中临时停牌的,其行权申请照常进行,最终交易日、期满日、行权日不予延期。

三、熔断系统

深圳期权交易实行熔断制度。

(1)熔断机制

在持续竞价交易期间,当合约盘内交易价格较近期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超过50%,且价格涨跌平方根达到或超过合约最低报价单位10倍时,合约进入3分钟的集体竞价交易阶段。集体竞价交易结束后,合约继续进行连续竞价交易。盘内集体竞价时间超过14:57的,于14:57恢复交易并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2)近期参考价格

在保险丝机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是“最近的参考价格”。指期权合约在最新集合竞价阶段产生的交易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交易价格的,以期权合约前的结算价格作为近期参考价格。

(3)具体申报处理

当期权交易达到中断标准进入集体竞价时,对手最优价格市场价格申报尚未完成的部分转为对手最优价格限价申请,进入集体竞价。

全额交易或者撤销限价申请,全额交易或者撤销市场价格申报,全部交易导致期权交易达到中断标准的,申请无效。

(4)几个特殊时期

当期权交易在11:27至11:30之间达到融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时,在111中,:30前未完成的集体竞价阶段,延续到13:00后的交易期继续进行。

当期权交易达到中断标准进入集体竞价阶段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不接受撤销申请;期权交易在14分钟内进行:54至14:57之间达到融断标准的,147:56至14:57不接受撤销申请,熔断机制为14:57结束后,进入收盘集合竞价。

当期权交易达到中断标准进入集合竞价阶段时,合约标的停牌,期权交易相应停牌;合约复牌时,已接受的申报按照确定集合竞价交易价格的原则进行匹配,然后合约进入持续竞价交易。

四、处理异常交易情况

不可抗力、事故、技术故障、重大错误或市场操纵,导致或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期权交易不能顺利进行;或合约标的持续涨跌,造成或可能造成期权市场重大风险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及时向市场公告。

这些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暂停交易、暂停、调整担保标准、调整合约跌停价格、调整合约结算价格、调整合约到期日和行权交付方式、改变合约条款、调整期权经营机构或投资者头寸限额、限制期权经营机构或投资者期权交易、要求期权经营机构或投资者自行清算、强制清算、取消交易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其中,暂时停止交易或者暂时停止交易后当天恢复交易的,暂时停止交易或者临时停止交易前接受的申报有效,恢复交易时接受的申报按照确定集体竞价交易价格的原则匹配。

我相信通过这篇文章,你对深圳期权交易系统有了更深的了解。下一期,我们的专栏将解释深圳期权行使的相关内容,请注意!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投资者教育的目的发表,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相应地操作,并承担自己的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努力确保本文所涉及的信息准确可靠,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使用本文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深交所提交)

(编辑王世军)

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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